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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感情不和提起訴訟離婚 兒子以死相逼終複合
連雲港灌南縣一對夫妻因感情不感情挽回和,近日到灌南長茂法庭提起訴訟離婚,他們在一側旁聽的兒子小剛(化名),聽到母親執意要離婚後,竟偷偷爬到法庭樓頂,以死相逼父母複合。最後多虧審判人員和法警,才將欲輕生的小剛安全救下。昨日,在法庭上,經過審判人員的調解,小剛父母最終和好。
原告季某經人介紹,1991年底與周某登記結婚,雙方婚後生育兩子,大分手復合兒子小剛(化名)現年爲17歲,小兒子小明(化名)9歲。因近年來周某與季某相處不睦,季某于2009年12月23日向灌南法院提起離婚訴訟,聲稱被告周某生性懶惰,脾氣壞,不講理,爲一點小事常常摔碗掼碟、砸毀家電家具,甚至毆打原告,雙方感情已經徹底破裂,無法共同生感情復合活下去。
1和合術月28日上午,長茂法庭對該案公開開庭審理,審判人員在法庭調解階段,調解和好未果後,嘗試調解離婚。周某情緒激動,揚言“如果離婚,我就去死”,並拒絕調解離婚。周某參加旁聽的長子小剛原本因父母離婚,情緒就斬桃花比較激動,一聽到父親的表態後,情緒失控,在審判人員調解之際,偷偷爬上法庭樓頂,稱父母離婚讓他感到生活絕望,欲跳樓輕生。法庭人員獲悉後,迅速啓動應急方案,在樓下采取安全防控措施,確保安全的同時,迅速派法警爬到樓頂。同時審判人員在樓下不停地做小剛的思想工作,以分散其注意力。爬到樓頂的法警趁小剛不備,迅速沖過去將他抱住,將其強行帶離危險地帶。在審判人員再三教導下,小剛終于放棄輕生念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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